顶风作案!厦门阳光城翡丽海岸涉嫌办公违规改居住,412户业主恐血本无归
惊爆!
厦门再现新交房不能居住案例
虽然装修带排烟、下水、卫生间
但是开发商却通知只能办公
412户业主血汗钱又要打水漂了吗?
花上百万买个办公室吗?
我们详细了解下
01
还原:
交房时被通知不能居住
近日,本报接到林女士投诉称,其于2016年年底,以约2.5万元/平方米单价购买厦门同安区阳光城翡丽海岸5号楼约40平方米户型产品,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户型图、样板间及置业顾问说辞等均为“商住两用”产品,然而今年5月3日交房当日,在房屋交付标准为两层且带有排烟、下水、卫生间等居住设施的情况下,却意外得知房屋“不能居住,只能办公”。
阳光城翡丽海岸5号楼户型图
该楼栋业主表示难以接受,遂联名向阳光城发函,提出三点疑问:
1、销售宣传为商住两用,交房却变更为纯办公,开发商能否给予正面回应?
2、交房的居住设施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消防验收?业主能否实行居住权利?
3、开发商能否退款或补差价?
阳光城翡丽海岸5号楼户型样板间
对此,阳光城方面书面回复如下:“5号楼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办公,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致。室内装修工程经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核,结构安全。”
02
质疑一:
“SOHO办公”可改居住用途吗?
林女士向记者出示了2016年5号楼业主拍照保存的购房合同,“土地规划用途”一栏显示为“办公”,而同项目用途为“SOHO办公”的其它楼栋目前已经入住。
阳光城翡丽海岸5号楼户型样板间
记者查阅2012TP05地块《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明确表述了“该地块所含的SOHO办公是指土地用途为办公,能够提供兼有住宿功能和成套型办公条件使用功能的房屋。”
然而,2018年1月,厦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针对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开发企业及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严禁将办公用途项目设计、建设或装修为带有居住功能的用房。也就意味着,不论是“SOHO办公”还是“办公”都不得改为居住用房,可见阳光城存在违规操作。
03
质疑二:
如果业主被”诱导“收房属实,阳光城是否有甩锅嫌疑?
业主林女士表示:“阳光城翡丽海岸早于2018年9月毛坯交房,并以‘正在装修’为由,拒绝业主现场验房,并‘诱导’业主在邮寄的交房手续上签字,事后又要求业主与第三方装修单位签订装修协议。”
阳光城翡丽海岸装修前视频
业内人士分析,阳光城此举可能事出有因,因为2018年9月正是《意见》发布后半年多,业界已明确办公不得改住宅的规定。况且,在其交房两个月前,即2018年7月,位于厦门湖里区的翔鹭·城里刚爆发同样的维权事件,城里项目以“能改成住宅”为宣传卖点,但实际交付时不具备居住功能,于是800余户业主集体维权要求退房。相关业主猜测,或许是受城里事件的影响,阳光城才先通过多种方式让业主签订收房手续,再要求业主与装修单位签订协议,方便日后撇清关系。
业主林女士称:“毛坯交房时,只有交房通知,没让我们去验房,5号楼装修的和其他不一样,其他楼都有卫生间,5号楼当时是没有的,下水道什么的都被堵住了,就是为了应付检查,检查完后重新装修的。”
一位熟悉阳光城翡丽海岸营销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办公改居住”,阳光城翡丽海岸恐还涉嫌其他违规操作。据悉,该项目为由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华鑫通以69080万元竞得的2012TP05地块,楼面价约2509元/平米,土地性质包含住宅、商业、办公三种。“根据土地出让条件,其住宅产品只能销售给同安新城酒店群高管人员及入驻地块的文化创意企业,但实际购买的客户中不少可能并非真正此类人员。”
目前,针对此次事件,记者得到的最新进展是,今天下午同安西柯镇人民政府组织阳光城翡丽海岸业主代表、阳光城项目部及客关部负责人召开首次调解会,会议围绕业主代表提出的“退房、退款、退利息”诉求展开。本周六,三方还将进行第二次会议,厦门日报房周刊记者还将持续跟踪报道。(来源:厦门日报房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