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为帮助全市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让更多品行良好、学习刻苦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更好地享有受教育权利,泉州市总工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关工委、市工商联、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联、市劳模协会、市私企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泉州市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金秋助学 助飞梦想”。
为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子女圆就学梦,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求助程序和获助条件均比往年简便、宽松。
获助条件
助学对象:符合泉州市工会“三级档案”建档条件困难职工家庭的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就学子女,重点关注被录取到大专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特别是艰苦行业的一线困难职工子女。具体对象为: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内,因疾病、自然灾害、子女上学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较大困难的职工家庭;
4.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从事环卫、协警、保安、园林、公交、殡葬、地矿、公路、高铁等苦脏累险岗位的一线职工家庭;
5.本着尊重爱心团体人士意愿的原则,由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结对助学的困难职工家庭;
6.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家庭。
助学方式
1.县级总工会从本地区被列入“三级档案”的困难职工中筛选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对其就学情况进行核实,完善有关助学申请材料;
爱心人士(单位)结对认助的往届受资助学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申请书(基层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受助学生应适时向捐助的爱心人士(单位)汇报学习情况;
2.相关联办单位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家庭中筛选、审核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报送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3.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符合助学申请条件的,可按照困难职工建档程序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建档,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助学帮扶。
助学标准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就读大专及高等职业院校以上的对象每人资助35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等职业院校的对象每人资助2000元。
2.从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中推荐给爱心团体、爱心人士结对认助,或由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结对认助,结对认助原则上要求资助至学生毕业,助学金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
求助程序
按职工工作单位所属地进行申请。申请渠道主要有两种:
1.职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当地县级总工会提出申请;
2.职工通过泉州市总工会网站金秋助学专栏提交网上申请(网址链接 http://www.qzszgh.org.cn/)。
各县级总工会可推选部分品学兼优对象报送市总工会进行助学结对帮扶。
申请程序:原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包含往届受资助学生和新申请助学的学生)申请助学,须对照要求完善相关助学申请材料。
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建档(包含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子女,按照困难职工建档程序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可登录泉州市总工会网站查阅或下载有关表格。
爱心人士(单位)结对认助的往届受资助学生,需继续申请助学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申请书,经单位基层工会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当地县级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家庭申请助学,由各县级文明办按照要求,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统一审核后,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时间安排
助学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今年9月上旬。各县级总工会报送助学结对帮扶对象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143。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22170110,22160099;东南早报热线:96339。
泉州市“金秋助学”捐资户名:泉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01416012。
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要填写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各县级总工会应根据实际设立热线电话并公布基金账号,以便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