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近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共有352家企业入选,其中厦门企业73家。
作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需另行备注,可以合并计算)。
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在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可享受省级财政关于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奖励政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鼓励各级上市主管部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帮助协调解决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
此前,为更好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积极做好后备资源的培育,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上市办)在各区政府(管委会)上市办推荐的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动态管理原则,确定了300家2020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记者 张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