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企业到境外举办品牌展、专业对接会……中小外贸企业“走出去”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扶持资金。
日前,厦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制定了2018-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将从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海外仓建设(运营)及运用等多个方面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厦门市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据悉,该政策适用于兑现2018年度和2019年度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除另有规定限额的扶持项目之外,每家企业每年度最多可获扶持资金10万元。
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10万美元(含)以上,6500万美元以下;本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当年度进出口额不得为0;上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进出口额未达10万美元,本年度进出口额须达1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可以申报。海关统计进出口数据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上年度加本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达10万美元(含)以上也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