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侵害商标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美丽生活公司被认定侵权
美丽生活公司辩称,推广链接虽然使用了“小羽家”的名号,但系因百度引擎推广人员提供不当的推广方案,美丽生活公司作为普通经营者对具体服务方案并不了解,更未主动策划,因此主观上不具有故意侵权之恶意。此外,在收到本案诉讼材料后,他们已经将网络宣传撤下并向小羽佳公司表示歉意。鉴于侵权时间短、损害小,且家政服务收费低廉,希望小羽佳公司能适当调整赔偿金额。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定,美丽生活公司与小羽佳公司均属于从事家政、搬运服务的企业,业务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小羽佳”系列家政品牌在福建特别是厦门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小羽佳”既是小羽佳公司经合法注册持有的商标,也是小羽佳公司企业名称中最具有识别性的部分。
法院认为,美丽生活公司在百度链接宣传上使用了与“小羽佳”读音相同的“小羽家”来推广其家政、搬运等服务,在接听业务咨询电话时亦对与其公司名称“美丽生活”无关联的“小羽佳(家)”公司称呼未提异议,其上述行为极易引起相关公众将美丽生活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小羽佳公司混淆,导致消费者的误认。
据此,法院认定美丽生活公司的行为既侵害了小羽佳公司“小羽佳”注册商标专用权,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决赔偿金额为45000元。
原标题:网上搜索"小羽佳"百度推荐"小羽家" 侵权公司被判赔4.5万
原链接:http://news.xmnn.cn/xmnn/2018/03/15/1003349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