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想找家政服务,在百度搜索“小羽佳”,第一个跳出来的却是“小羽家”,你分得清吗?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因百度推广搜索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侵权的美丽生活公司被判决赔偿45000元。
案情
搜“小羽佳”跳出“小羽家”
小羽佳公司求偿30万元
2017年4月,小羽佳家政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在百度上搜索“小羽佳”,排在首位的链接并不是“小羽佳”,而是“小羽家”。链接信息显示为“小羽家搬家45元,电话5567×××”,下方还有进一步介绍,“厦门美丽生活搬家公司――专业搬家搬厂,专业团队,一个电话立马到家,搬家价格优惠中”。
小羽佳员工拨通链接中的电话后,对方接听时自称是小羽佳(家)家政,并称厦门美丽生活家政是小羽佳家政公司的分公司。
然而,这个联系电话并非小羽佳公司的联系方式,“美丽生活家政”也不是小羽佳的分公司。作为“小羽佳”商标的持有者,小羽佳家政公司认为对方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并用于网络宣传置顶的行为,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美丽生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百度搜索上连续一个月置顶发布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小羽佳公司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