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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住房体系可能成为房改新政蓝本


  文件包括:建设部会同民政部制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央行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落实制定的“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

  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也将于年内修订完成。

  同时,住房保障立法研究亦提上日程。

  这些文件被一些媒体解读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的转变,从“主调市场”转向“主调保障”。

  住宅保障司成立

  按照现行的管理架构,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的住宅产业司主管,该司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则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

  但这样的配置显然无力完成全国庞大的住房保障工作的需要,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对比说:“美国负责住房保障的部门人数多达百人以上。”

  8月30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24号文答记者问”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建设部独立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已经获得批准。

  至于住房保障司的工作和管理职能,齐骥简单地表示,“我想从名字上,大家就能够理解到它需要做什么。”

  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个司的编制可能超过30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将纳入住房保障司的管理范围——此前,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均由房地产司开发处管理。

  根据目前中国惯常的管理架构,国家部委所设立的主管部门,一般在各省市都有相对应的执行管理部门。事实上,北京市在春节前就已经筹建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主要负责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政策制定工作,各区县也成立了区县住房保障协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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