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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只是想路过医院顺便做个检查,没想却被做了人流,而且一做就是两次。最终孩子没了不说,十数天的流血不止也让她饱受折磨。 昨日上午,李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近日,她即将结婚的女儿因受了杏林东南医院一位王姓医生的劝导,在自己并没有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情况下,做了人流手术,最终,女儿不仅丢了孩子,还得长期忍受病痛困扰。 院方解释称,未让病人签字确实存在过错,但人流手术是小手术,不签字的情况很多,连续做两次的情况也不少,所以医院不存在过错,至多是医生疏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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