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华路40号,是一座白色的三层中西合璧的大楼,门楼匾额上,从右到左四个字繁体隶书“台湾公会”,惹人注目。虽然已历经近百年,但依然矗立在熙熙攘攘的街道旁,略显泛黄、斑驳的外墙好像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因日本殖民者强令台湾人改日本籍,许多不愿成为“亡国奴”的台湾人纷纷到厦定居,或经厦门转往大陆其他地方。后来台湾人民反侵略和反割台斗争失败,又有大批台湾同胞回到厦门或经厦门转到其他地方居住。
据户籍统计,台湾沦陷后,来厦定居的台胞人数逐年增加: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仅500人,到1917年人数增加近6倍,为2883人。1923年年猛增到5816人,其中在厦求学的台湾学生达195名。1926年年在厦台胞有6832人,加上未登记者,台胞总数已达8000~10000人。
为了加强在厦台湾人的联系,1906年9月,台湾籍民商人施范其、殷雪圃、庄有才等人发起组织厦门台湾公会,成为大陆首个台胞群众团体。公会起初在布袋街芳记洋行设立临时办事处,此后又先后假借和风宫、小榕林、五崎楼屋等处租屋办公。
1925年前后,台湾公会在厦门和台湾两地募集款项4万银元,购置厦门民国路(即现在的新华路40号)地块兴建会所,并于1928年11月10日举行奠基仪式,1930年新会所落成。
设立台湾公会是因应台湾籍乡亲适应厦门新环境的需要,以“对内谋台胞之幸福,对外借以调和两方感情”为创会宗旨,主要负责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并处理与当地人的关系,会务还明确规定包括卫生、教育、救济、调解纠纷等内容。
台湾公会的会务中,最重要的是教育。1909年10月,台湾公会经申请准许在厦门设置学校,并补助经费。次年,公会获批租赁民房为校舍建立学校,定校名为旭瀛书院,主要招收台胞子弟就学。
慈善也是台湾公会经营的重要事业。公会不仅承担了保护台胞健康、提供公共墓地、赈灾等慈善事业,还为无钱治病的台胞、家境贫困者提供费用。上世纪初,厦门的卫生状况不大好,每年都会发生鼠疫、伤寒等传染病。对此,公会不时举办医务人员提高班,还承担了推行种痘、预防注射、医疗、消毒等工作。
公会设有调停部,针对台胞相互间的民事纠纷,以及台胞与当地民众的纷争,均可出面进行仲裁。
台湾公会还具有近代工商业会馆的一些特征,如研究商务、交流商情、促进经济发展等。1920年,旅厦台胞发起成立金融合作社,目的是贷款给台胞及受理其储蓄,并便于经济互助,事务所就设在台湾公会内。
1945年抗战胜利后,台湾公会被旅厦台湾同乡会所代替,但是这座“台湾公会”的大楼仍然保留下来。
目前,大陆存有两座原台湾同乡会所,一座是北京台湾会馆,另外一座则是厦门台湾公会。其中北京台湾会馆于2009年原地重建、扩建,而厦门台湾公会则是原址原貌完整保留下来的。
现存台湾公会旧址总面宽32米,总进深17米,有围墙、院门。正立面有六根圆柱直达楼顶,柱头上瓜棱状装饰,二三楼间的外墙中间、楼冠有凤鸟和西洋花卉等装饰。厦门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公布“台湾公会旧址”为涉台文物古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跨越百年时空,台湾公会走过风风雨雨,无可否认,其在两岸交流交往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凝聚着众多早年在厦台胞的感情,记载着台湾同胞在厦创业生活的历史,见证了两岸同胞的交流交往,是两岸人民亲缘关系的物证,是联系两岸同胞情感的重要纽带。保护好台湾公会,就是保护了重要的涉台文化遗产,就是保存了厦台共同的文化历史。(林晓峰 萧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