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第四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确定13个申报单位入选我省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个申报单位入选我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履行监管责任,指导本地基地在课程建设、实践活动、师资队伍、督导评价、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强建设,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努力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省级基地要充分利用基地自身及周边资源,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课程设计、加强师资建设,不断提升基地内涵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省级基地实行周期管理,管理周期3年,届满复评。(来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