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9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我市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考评工作,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增发绩效奖。昨天,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考评工作。
通知明确考评对象为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在职在编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述考评对象可享受的待遇是,按月增发绩效奖(“岗位津贴”)和按学年增发一次性绩效奖(“工作奖励金”)。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津贴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出,参照本单位班主任岗位津贴标准发放。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考评结果发放工作奖励金,考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评为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5000元/年·人发放奖励金;考评不合格的则不享受该奖励金。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奖励金为一次性专项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单列管理,不占学校原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从2022年9月开始,每年教师节前发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奖励金。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考评由学校组织,按学年度进行,于每年7月底完成。非在编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考评合格,发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奖励金,但不享受岗位津贴。(记者 郭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