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刚刚,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今年小学
【户籍人口】招生报名时间预计在:
7月12日-7月13日
报名地点:
户口对应小学
【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间预计在:
5月6日-5月15日
可通过公众号“i厦门”报名
(届时还会有报名指南)
备注:之所以说预计,是因为新冠肺炎防控需要,招生报名时间有可能进行调整,如果有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可能还会有调整。
几个看点
以下是《厦门日报》的解读。明天的“厦门招考”还会有更详细的解读。
01关于户口对应片区
这个是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的工作意见,大家最关心的户口对应哪些学校,要等待各区教育局发布方案,各区一般要在六月左右才会发布。
02关于原省示范小学
今年最大的看点是取消“原示范小学”入学要求,取而代之的是“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的入学要求。不过,其实去年已经预告过。去年的招生文件指出2020年起,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为什么要取消“原省示范小学”入学要求?
一直以来,厦门用“原省示范小学”来代替热门小学,这些学校录取有附加招生要求。其实,“省示范小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多年——福建省已经十几年没有评选“省示范小学”,如果一直沿用“原省示范小学”,已经无法覆盖教育部要求的“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
今年“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的招生有啥特殊要求?
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招生要求是: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哪些学校是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
各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方案时会指名道姓。
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如果父母产权加起来100%,也可以。
实际居住一年,一般指的是户口和房产落户一年,至于实际居住,有的小学会入户调查。
03
关于积分入学
今年积分入学除了报名时间不同,其它报名条件、计分方法,都和去年一样。
要指出的是,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参加积分入学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方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譬如说,有关疫情期间居住证没有签注的,厦门市公安局二月份出台一项政策,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的,建议通过“i厦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或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办理,尽量避开疫情时段现场办理。
居住证签注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安机关将自动延期签注时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居民也可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办理签注、擦写业务。
《厦门日报》的消息来源说,不少区将采用2020年1月至5月份居住和社保“赠送”方法,即申请人如果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在厦门的居住、务工、社保缴交无法及时办理,视其2020年1月至5月在厦门居住、务工、社保缴交均有效,但是,申请人要尽快补办理。具体以各区教育局发布积分入学细则为准。
04
关于集体户
集体户的就学政策呢?
目前,集体户的政策是:到户籍地所在小学报名,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由于各片区的生源不同,因此,也无法确定:如果租住在户口所在片区,是否能上片区小学。
来看文件吧!
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