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中考加分办理办法昨日出台,考生录取照顾资格的办理时间为5月8日到17日。
所谓录取照顾资格是指考生享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资格。我市中考有8类考生可申请加3分,6类考生可申请加12分,另有两类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各报名点可从“厦门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服务-中考中招”专区中下载打印《厦门市2019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提供给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将《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交给报名点学校审核,加盖“原件复印”印章和单位公章后,统一交给相关部门集中办理。
因相关部门审核要求,户籍在我市的归侨青年和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其录取照顾资格审核仍需自行前往办理,5月17日前,考生须将《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证明上交报名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规定,6月3日前,各报名点学校将花名册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向区招办书面报告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