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位已转变为历史国际社区。
-现有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申遗成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台海网10月29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将继续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草案)》等法规。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郑一琳受市政府委托,对《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说明。她说,尽管现有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申遗成功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鼓浪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位已转变为历史国际社区,原有法规无法完全适应目前的需要。
市政府提交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共6章50条,分为总则、规划与管理、传承与利用、共享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文化遗产的展示和活化利用、岛上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经营场所和经营种类的限制等一系列备受关注的问题,都在条例草案中进行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