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今天起,厦门开始执行2018年高考和中考期间“限噪”相关规定。日前,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简称《通告》)。
严禁噪声超标排放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在2018年5月23日至6月8日期间和6月15日至6月24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6月7日、6月8日两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2日、6月23日、6月24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6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3日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违规将予以严惩
此外,《通告》还要求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高考和中考期间,市民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以拨打热线投诉,其中涉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请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12319,涉及工业噪声污染的请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12369。
据悉,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根据相关规定,在禁噪时段、中高考限噪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者封存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设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