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截至昨晚8时,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陆续公布了今年的外来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4月13日-4月27日为报名时间,家长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并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本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这两天,岛内外各区的积分入学细则都将陆续公布。
申请积分入学要求
必须年满六周岁 同时还要符合两项条件
今年在思明、湖里、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外来娃,首先必须是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孩子,而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外来娃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2.外来娃父(母)报名前在本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须在本区居住。
特别说明:参加今年积分入学的外来娃父(母),如果近两年(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厦门市连续居住(中间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且目前在本区居住即4月13日前最后一本福建省居住证地址须在本区,可参照符合“报名前在本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条件予以报名。过渡一年,从2019年起应严格按照“报名前在本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执行。
不足龄儿童、超龄儿童和已经在其他地方入学一年级取得小学学籍的学龄儿童均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结构统一调整
总分120分 社保积分调整为48分
今年,厦门市对六区的积分结构统一进行了调整:总分由原来的110分调整为120分,取消了原本30分的基本分。
比如具体到湖里区,总分120分是这样分解的:务工社保积分满分为58分、稳定居住积分满分为57分、计划生育积分满分为5分。
和全市同步,思明、湖里、海沧的社保居住积分年限也延长至12年,社保积分也由原来的24分调整为48分,居住积分则由原来的12分调整为24分。同时,购房积分由原来的20分调整为24分。
此外,各区今年也都完善了计分办法。明确副申请方按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计分;明确购置的商品住房必须符合成套居住条件,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实际入住;明确按社保缴交地、居住地、申请区“三一致”的年限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进行计分。
那么,到底父母双方究竟该以谁为主申请方?湖里区教育局说,积分系统在公布积分试算结果时会分别以两个监护人为主申请方计算出两个积分,家长可以在积分确认时自行选择一方为主申请方进行积分确认,无需在报名时就决定和选择由谁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