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费
普通高中实施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教课课程门数和课时数不及高中总量三分之一的,将按普高标准收费
与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其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关于退费
经有关部门查实学校宣传确有欺骗行为的,学生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校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台海网(微博)12月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福建省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本月1日起实施,要求普高只有外教课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才能按成本收学费,否则只能按照普通高中标准收费。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影响到我市高中的中美班和中澳班。截至记者发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表示还未收到文件。
(记者 佘峥 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