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巧燕)陈女士的儿子今年转学到厦门国际学校,如今,她想给孩子办退学。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陈女士要求学校退还一半的学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6万多元,但是校方认为他们有自己的付费制度,陈女士在孩子入学时已经签名认可了这个制度,要退款,需要提交一个劝退申请。陈女士认为应该按照法律来办。
家长:按照规定 退学要还一半学费
陈女士的儿子是今年8月登记入学的,学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一学年2.1万美元,合人民币12.8万多元。可读了两三个月,陈女士不认可学校的教育管理,想给孩子办退学。
陈女士查阅了《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中提到“民办学校的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按学年进行收费的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按照这个规定,他们就必须退还我一半的学费,也就是人民币6.4万多元,但是他们要求我提交一个申请才退款。”陈女士说,明明是她主动退学,为什么要变成孩子被劝退,更何况法规都规定要退一半的学费。
学校:家长签字确认过学校的付款制度
随后,导报记者采访了厦门国际学校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林小姐,她表示他们是国际学校,有自己的制度,关于付费部分,陈女士曾签字确认过。
陈女士表示,确实签过字,“当时不签就不让读书”。陈女士出示了《厦门国际学校学费付款制度》上面写明:学年开始四个学期后退学,将不退还学费、活动费等费用,如果学生是被学校劝退,学校将酌情退还一部分学费。
林小姐则认为,当时陈女士签过字就表示认同付款制度。“关于孩子的教育,我认为我们学校的老师是尽职尽责了,孩子不适合在我们学校读书,按照学校的付款制度,学校劝退才能退学费,所以,我们不是不愿意退款,而是让家长提交申请,走劝退流程才能退款。”林小姐说。
律师:合同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被判无效
这6万多元的学费该退吗?导报记者咨询了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他表示陈女士签名确认了学校的付款制度,等于签订了合同。但是如果这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涉及金额较大,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判决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