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2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记者 佘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首次有“教授级”教师。根据省公务员局网站通知,我省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被确认为正高级教师,厦门有7名,包括一名幼儿园园长,她也是目前我省幼儿园中,唯一一位教授级的教师。
在此之前,中小学教师最高只能评到副高(副教授)。
这七人分别是: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肖俊宇、傅兴春、伯海英;厦门五缘实验学校:石锡伍;厦门外国语学校:吴启建;厦门第六中学:李钢;厦门市第九幼儿园:葛晓英。
2009年,国务院启动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福建在去年底正式启动试点,以厦门、福州和三明为福建省的试点,改革之一就是中小学幼儿园增设正高级职称。改革者认为,这将会为中小学吸引更多高级人才——既然在中小学幼儿园都可以评上教授,那么,某些人也就不一定非要去大学。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首批25名“教授级”教师中,省教育厅(含福州一中)3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人,福州市8人,三明市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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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才能评正高?
正高的评选条件有学历、资历要求,例如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除此之外,有三大条件据信是现在中小学教师难以跨过的门槛。
这三大门槛是: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我市的7个正高名额吸引众多的老师,但绝大多数人都无法跨过这三大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