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践行严管优服理念,探索形成源头防错、规范容错、从严纠错、积极化错的柔性执法监管机制。2024年以来,对74家企业减免罚金500多万元,让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厦门,如果一些企业在生态环境方面出现了轻微违法行为,可能不用受到行政处罚。这一变化源于我市2021年率先全省制定的《厦门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目前共明确规定了23类37项不予处罚的事项类型,基本覆盖生态环境执法全领域,给予了企业更多“容错”和发展空间。为从源头减少违法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开展“体检式”全面帮扶,积极指导企业整改环境安全隐患,让企业“轻装上阵”。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潘飞舟:从2024年以来,我们积极帮助企业从源头防错,从项目建设到生产运行,(让企业)一开始就合规建设、合法经营。主动帮扶企业667家,解决企业提出的需求问题89项,去年以来,总共替74家企业减少处罚500余万元。
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推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免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同时将环境信用良好的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检查,将执法力量集中到环境违法失信企业,倒逼失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潘飞舟:我们会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及时提醒企业进行改正提升。我们(还)跟企业进行了多场的座谈,也会根据他们提出的一些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四张清单”。(厦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