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激发消费潜能,昨天,厦门市商务局印发了《2024年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下称《措施》),对第一季度零售额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奖励,奖金最高150万元。
《措施》表示,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5000万元(含)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4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50万元。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3000万元(含)但低于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3万元奖励。
同时,对第一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同比正增长的汽车销售企业集团,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此项政策与上述两项政策择优享受,且此条款允许企业和(或)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