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我市发布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通告,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强电动车辆管理,减少火灾事故发生。29日下午,同安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街道,开展电动车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厦门发布通告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小区应在相关消防安全导则指导下,在室外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安装具备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的停放充电场所,应进行防火分隔,设置自动灭火等设施。同时通告提出加强电动车辆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禁“飞线”充电等,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排查火灾隐患 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9日下午,在同安区祥平街道凤岭小区,检查人员发现,小区内有车主从一楼的配电箱中私拉电线给电动三轮车充电,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车主进行整改,将私拉接的插线板全部拆除,消除火灾隐患。
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陈强:私自拉电线。首先没有充电过压保护,如果长时间充电,过充的话 就容易引发火灾。
检查人员还发现,这个小区架空层都没有设置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且设置的停车区域紧邻楼栋出入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同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陈强:要设置喷淋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的这些插座,必须有过流保护和自动断电的功能。那现在这个小区架空层整体还不具备这些安全条件,我们就建议物业管理单位先让小区的居民将电动车停在户外。
消防部门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来源: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