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近日,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原四级调研员闫其彬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闫其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公诉指控,被告人闫其彬利用先后担任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美中队、杏滨中队、侨英中队、灌口中队负责人、中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进行违法建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