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一直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难点之一。从本月6日开始,我市新修订的《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大件垃圾的定义,推动我市大件垃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修订完善源头管理】
2018年9月,厦门市政府颁布实施规范性文件《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经过多年推进,我市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源头管理不到位的管理“死角”,乱堆放、投放点设置不合理、收运不及时等现象依然存在。近日,我市组织对《办法》进行研究修订。新修订的《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已于12月6日起施行,共十七条,主要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大件垃圾定义、协同处理、大件垃圾投放管理、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及回收处理单位的管理职责、禁止行为等内容。
【明确定义 细化健全各环节规范】
什么是大件垃圾?本次修订中,相关定义进一步简化,覆盖范围更广。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
在生活中,常见的大件垃圾有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书)柜等。需要注意的是,废旧家电属于再生资源,废旧马桶、浴缸等属于建筑装修垃圾,应与大件垃圾区分开来。
【规范投放点设置】
为强化大件垃圾源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大件垃圾投放点位要求,如依法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大件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形式、面积和容量应满足相关规定及大件垃圾暂存需求,设置明显标志标牌,提示注意事项。在投放环节,禁止将大件垃圾投放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并新增“禁止在指定的大件垃圾投放点之外抛弃、堆放大件垃圾”等规定,细化大件垃圾投放相关管理。
此外,《办法》还明确收运企业义务,围绕遵守交规、分类收运、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方面规范收运行为,将大件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监督考评体系。如果您是居民,请将大件垃圾放置在附近指定的集中堆放点,由物业社区村居统一预约清运;如果您是物业社区村居,可直接向大件垃圾处理厂预约收运。
来源: 厦视直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