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9月份,我市今年已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亿8432万元。
为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今年7月1日起,我市大幅提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005元提高到1120元。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80元、2800元。三项标准均居全省首位。此外,为解决群众重特大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由财政全额资助困难群众购买“惠厦保”,每人每年129元。今年来,投入791万元资助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61329名困难群众免申即享“惠厦保”。
我市社会救助范围近年来不断扩大,逐步推进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拓展。其中,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年限额最高13万元;纳入住房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并享受租金补助,农村可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对于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重病患者、重残对象,可以单独申请纳入低保,按低保标准全额领取低保金。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徐克:基于困难群众的不同需求,举个例子,家里面有个小孩上大学了,支出肯定是增加了,收入没变化的情况下,家庭就更困难,所以有教育助学的需求,我们把这个信息共享给教育部门,进行教育救助 社会在发展 基于现状的政策 有些可能会过时 我们就会通过一些案例来促进我们的制度进行完善,把救助前置
下一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逐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智能筛查易返贫致贫人员,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稳步提升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徐克:主要还是会利用好大数据,结合好我们的基层服务力量,像网格员,包括现在我们很多基层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线上线下相结合,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及时纳进救助体系,享受相应的救助。
来源: 厦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