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辛欣)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继今年上半年推出的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之后,重点围绕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务部门再推28条新举措。
据了解,今年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包含五方面共28条便民办税举措,如: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通知》中还明确,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七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八九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六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