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蒋全德 叶鑫洋 文/图)共建幸福河湖,同享水美厦门。昨日上午,第二届厦门市“河湖长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集美区杏林湾举行。副市长、副总河长黄燕添出席仪式并致辞,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河湖长日”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好河湖治理成效,促进河湖共管、共治、共享,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将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逐步打造成为造福百姓的幸福河湖。
启动仪式上,举行了厦门市河湖长制展示馆揭牌、第二届厦门市“最美基层河湖卫士”颁奖等仪式,并由副市长、副总河长黄燕添宣布第二届厦门市“河湖长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仪式结束后,黄燕添在杏林湾开展了巡河活动,并参观了厦门市河湖长制展示馆。
强化宣传 意义重大
1988年3月3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关于加强筼筜湖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筼筜湖治理领导小组,创造性地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20字治湖方针,为厦门河湖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也为今天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黄燕添在致辞中表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厦门市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管河护湖的良好氛围,自去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30日定为“厦门市河湖长日”,并在当天启动宣传活动,宣传全市河湖治理和保护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措施得力 成效明显
黄燕添表示,回顾 2022年,厦门市河湖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亮眼的成效: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国控及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水质实现“四个100%达标”,6个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筼筜湖、五缘湾内湾、杏林湾、海沧湖等水环境进一步提升,厦门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安区、翔安区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厦门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顺利完成了河湖长制立法,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为强化河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累计推动治理333个受污染小微水体,切实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此外,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参谋与指导,形成独具厦门特色的河湖共治共管综合力量等。
三大目标 重点治理
黄燕添表示,河湖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久久为功。
黄燕添要求,接下来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做出更大努力:一要围绕“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继续推动整改一批流域断面水质问题,确保全市水环境治理稳步提升;二要围绕“让水动起来,把好水留下来”的目标,加强科学调度和管理,切实解决好流域径流量小、动力不足等问题;三要围绕“实现河湖共管、共治、共享”的目标,以《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管河护湖、共享河湖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