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从今年起,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各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等缴费政策,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执行。
其中,纳入省级统筹后,厦门市外来员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政策有重大变化。昨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余卫东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政策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厦门市按照国家和福建省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按时执行全省统一缴费政策。
同时,厦门正在开展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权益保障专项工作,督促企业按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员、外卖骑手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积极宣传引导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亮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没有户籍限制
无论是否具有厦门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厦门税务各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税务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2亮点 外来员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与本市职工一致
纳入省级统筹后,厦门市外来员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政策有重大变化,由原先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的规定,调整为与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仍可选择本人不缴费)。
外来员工失业后待遇也与本市职工一致,月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亮点 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可选择个人是否缴费
从今年起,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自行选择个人是否缴纳失业保险费。如个人选择缴费,失业后待遇和本市职工一样;如个人选择不缴费,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标准为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焦点问题
问题1:今年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年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缴费政策均按省级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今年最低缴费基数为2575元,最高暂按19962元执行(注:今年的最高标准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可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月缴费基数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即3992-19962元)之间选择,缴费费率20%,每月最低缴费798.4元,全年最低缴费9580.8元。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全省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问题2: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022年6月,根据国家和福建省部署,市人社局、税务局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具体经办事项的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能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因有特殊规定,今年可以补缴2022年的养老保险费。
问题3:失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以后,待遇政策如何调整?
纳入省级统筹后,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均发生变化,具体为: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90%。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每满一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
2022年12月31日(含)前,对已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仍按原核定标准支付。
2.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60%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
问题4:工伤保险的缴费政策具体怎么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单位缴费费率,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行业基准费率,共划分为八类:0.2%、0.4%、0.7%、0.9%、1.1%、1.3%、1.6%、1.9%。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