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奕琳 张芯雅)日前,厦门市工信局印发《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所指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分为创新路径和成长路径进行梯度培育管理。其中,“创新路径”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成长路径”由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组成,是“创新路径”的有益补充。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实地抽查的方式。依托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区”(http://py.xmsme.cn/),企业通过专区登录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更新相关信息,并享受本地相关配套服务。
据了解,《实施细则》发布后,原《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作废。《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2月1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