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亿元
支持类型
小微、涉农、民营企业
支持行业
零售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
台海网6月5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昨日,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部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等12个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鼓励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加大普惠小微支持力度
《措施》提出,推动信贷投放稳中有增,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通过对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实施名单制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融资需求。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群体,《措施》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安排不低于5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小微、涉农和民营企业。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零售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按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 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最直接的办法便是降低融资成本。《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巩固一般贷款利率和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成果,确保我市企业贷款利率在全国、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实行更优惠利率和服务收费。
同时,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简化应急还贷资金申请流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财政贴息、技术创新基金、纾困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等政策性支持工具,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在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方面,《措施》也提出了相关举措,如申请免除2022年企业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对上市公司实施企业扩股、再融资、纾困等上市事中、事后全周期服务;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创新品种,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等。
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效能 强化保险风险保障水平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与银行开展“见贷即担”批量业务合作,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取消反担保要求,并根据我市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补助或奖励。
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任务力争达180亿美元,支持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雇主责任险、巨灾保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扩展至新冠肺炎,为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医护工作者和志愿服务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此外,《措施》针对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重点项目的支持、服务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举措。(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