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基于清晰的认定、保护、修缮程序的基础上,为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活化利用,《规定》允许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土地房屋权属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告知承诺及申报备案的方式进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
厦门岛外一个拥有历史风貌建筑传统村落。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不仅如此,为有效推进历史风貌保护管理,《规定》还提出相关奖励和补偿办法,而具体奖励、补助、补偿标准及实施管理办法,由各区结合辖区实际后续制定并公布。其中,《规定》明确,在捐赠历史风貌建筑、资助历史风貌保护、积极劝阻或者举报破坏历史风貌行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者做出显著成绩的保护责任人和其他组织、个人,将受到表彰和奖励;纳入年度保护整修计划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改建、重建的,经市、区人民政府评估后可给予补助;保护责任人在承担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改建、重建、抢修保护等方面确有资金困难,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来源:人民网;余乃鎏 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