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级法院强化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厦门两级法院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厦门两级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图为厦门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下乡开展财产保全工作。
▲来自集美法院的“法官主播”在线为软件园三期入驻企业进行法律宣讲。
▲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调解员正在开展调解工作。
台海网1月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2021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也是“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一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大局,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营造更优创新生态、助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为厦门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进入法治新时代,社会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如何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从宏观整体把握与微观精准施策双管齐下,积极创新举措机制、主动解决难点痛点,全方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纠纷案中,A公司因为向B公司出售海鲜产品而对B公司享有债权。由于B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B公司被吊销后,作为B公司股东的林某和马某,却始终未成立清算组对B公司进行清算,A公司遂要求马某、林某对B公司所欠债款承担赔偿责任,加倍支付上述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驳回A公司称马某和林某未履行清算义务,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
在公司清算纠纷中,长期以来机械奉行只要是股东就应承担清算责任,造成诸多无过错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巨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严重影响中小股东投资的积极性。承办本案的法官通过分析中小投资者未尽清算义务与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既明确了中小投资者承担清算责任的边界,也消除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顾虑,更提振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与信心。
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厦门两级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发挥智慧,更新审判理念,树立鼓励创新创业审判理念,依法尊重对赌协议、股权激励等创新型公司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数据平台、示范判决机制;推行智慧审判,建设融合大数据分析功能的诉讼服务新体系;延伸审判服务,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营造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构建调节大格局,与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