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启运行,整合“一张网”,激活城市管理的“神经末梢”。
台海网4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创新社会治理,关键要提高城市治理整体能力,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痼疾顽症,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多年来,厦门始终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指示批示精神,笃定前行、突破创新。
如今,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将再迈上新台阶——5月1日,我省首部综合性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通过立法,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可靠保障。
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主力军”,除了参与起草、推动《条例》立法外,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立足城市精细化管理,明确要求围绕推进“四个一”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规范,落实落细《条例》对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驻市执法局纪检监察组也会进一步监督执纪,增强城管执法队伍履职意识,切实按照《条例》落实各项责任。
制定一套标准:
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市城管办组织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范围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明确管理、执法责任和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的实施依据。”
如何实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市城管办统一指导、市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分头编制,形成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明确管理职责、细化管理要求,为“绣花式”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市执法局牵头编制完成《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和《厦门市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并在实践中定期组织修订完善,促进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处置指挥精细、规范、精准、高效。
建立一个平台:
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完善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实现各系统、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随着城市建设日益提速,智慧化、精细化已成为城市管理的新标尺。市执法局建立以平台为依托的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依托现有“数字城管”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升级,开发配套软件功能,完善拓展应用场景,升级后的综合平台已于4月16日上线试运行。
整合一张网:
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城市综合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城市综合管理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巡查、服务、执法、考评等工作。”
市执法局将城市综合管理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目前,该局已出台《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网格化管理办法》《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方案》,构建社区责任网格体系,将全市各区城区、城乡接合部划分为1670个责任网格,各责任网格均配置地图和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实施网格精细化考评,实现考评区域、要素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一个体系:
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市城管办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负责对市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市执法局进一步规定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及其组织实施,以考核评价为抓手,督促城市综合管理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目前,已印发《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2020-2021年度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原有的24个考评项目,精简成4个考评项目,726个考评指标缩减成126个网格精细化指标,有效减少重复考评、多头考评,为基层解压减负。该局还增强平台智能考评作用,将我市城管考评活动全面纳入,可实现考评全流程跟踪、监督和问题追溯。
(文/图 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何彦清 许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