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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1日起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标准
台海网1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2021年7月1日起,厦门将对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昨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厦门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的情况。
针对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厦门市于2020年7月1日起,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注册登记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厦门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2019年7月1日起,厦门市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分为a、b两个阶段实施。目前厦门市已执行的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车辆类型有2019年7月1日实施的重型燃气车辆、2020年7月1日实施的轻型车辆及城市车辆。2021年7月1日起,对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相比国五标准,国六标准对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更加严格,国六标准的执行将对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分阶段的实施将让广大车主、相关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过渡、适应。当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些标准规定过于专业,想知道车辆是否符合国六标准,车主可通过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或咨询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咨询电话:0592-36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