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车主注意了,机动车三次检测仍然排放超标,将依法强制报废。近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超标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暂行)》,对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加强管理,自11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昨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近年来,厦门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影响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最主要因素。要进一步提升厦门市空气质量,就必须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表示,《通告》仅影响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动车。根据统计,2019年 1月 1日至2020年9月29日,按现有规定,外地车转入上线检测共23814辆,一次检测不通过464辆。若按本通告规定有三次检测机会,经过前两次检测不通过,经过修理调整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第三次再检测不通过的数量会降低;检测周期为六个月的机动车上线检测共10560辆,第一次不通过1408辆,第二次不通过278辆,第三次不通过20辆。因此,按本通告规定,应强制报废车辆数量不大,本通告影响范围可控,能够有效促进尾气超标机动车认真治理,淘汰治理无望的超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