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9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昨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接下来,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科学有效的教育帮扶。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社区矫正委员会是《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的议事协调机构,起着总揽社区矫正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了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
记者获悉,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8439人,解除社区矫正16064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56人,社区矫正期间的再犯罪率为0.13%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台籍集中管理、网格化管理、心理矫治、社会力量参与等,大力提升规范化监管教育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与“智慧矫正”建设工作,有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打造社区矫正“厦门样本”。
厦门还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率先组建志愿者队伍,培育发展了“曙光爱心服务队”“爱心妈妈帮教队”等各具特色的社区矫正志愿者组织。
接下来,全市还将大力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一支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重点培育或联系一批社区矫正专业社会组织,扶持发展社区矫正专业项目,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区承接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广泛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村(居)民委员会、综治网格员、协管员等基层组织的监督帮教作用。(记者 陈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