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主持。市长庄稼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市委常委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体会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不折不扣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注重政治引领,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落实权责一致,牢记授权有限、守土有责,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请示报告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细化落实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