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出10个方面98条可操作性强、接地气的政策“干货”,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行动方案》涉及哪些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重点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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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场准入改革
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着眼“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行动方案》提出4项具体举措
包括
率先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放宽金融、专业服务、文化娱乐、电信等现代服务业准入限制;
争取试行动植物及其产品相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即审即批”;
深化建筑工程领域对外开放。厦门自贸片区内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厦门市中外联合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等将予以取消;
深化医疗及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包括“允许境外医师短期行医,期满予以延续”、“率先试点对厦门自贸片区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