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从“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效能”和“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四个方面,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出15项具体举措。
这些措施着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企业减负、松绑、降门槛。比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到2022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网办。2019年还将公布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
厦门市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推进“照后减证”,对涉企审批事项争取能取消的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优化准入服务;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方面,将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保护中小股东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机制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从“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两个方面,提出4项深化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包括: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推进一批国有企业(含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结构合理化;推进市国企战略发展基金规范运作,发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功能,助力国企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