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将让企业在改革中更增动力。图为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资料图/朱毅力 摄)
台海网1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出10个方面98条可操作性强、接地气的政策“干货”,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行动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博鳌亚洲论坛、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特区要继续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的新定位新要求, 着力以改革促进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加快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更好地服务全国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推进市场准入改革 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着眼“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行动方案》提出4项具体举措:
率先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放宽金融、专业服务、文化娱乐、电信等现代服务业准入限制;争取试行动植物及其产品相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即审即批”;深化建筑工程领域对外开放。厦门自贸片区内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厦门市中外联合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等将予以取消;深化医疗及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包括“允许境外医师短期行医,期满予以延续”、“率先试点对厦门自贸片区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等。
创新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资贸易平台
《行动方案》提出19项具体举措,支持打造新业态发展平台,优化通关服务和监管,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资贸易平台。
这些措施实惠颇多。比如,在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上,厦门将探索对知识密集型、综合服务平台型、总部经济型服务业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弹性供地制度;开展“1210保税备货”业务和一定条件下的“9610无票免税”业务,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优化通关服务和监管上,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延伸海港、空港、金融、税务、政务等服务;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减免进口关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