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随着厦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发展、土地利用、工业产业布局、道路等规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都有些变化。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市环保局组织《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工作,今天上午,新修订版本对外发布。
厦门市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和二类。此次修订将厦门大学校园由一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减少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类区面积;莲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范围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
厦门市辖区声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原先一类是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此次修订将“公园绿地、社会福利”用途区域也纳入一类。今后公园绿地将更安静。
因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南部、环岛南路一带及同安区莲花镇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声环境功能由一类区调整为二类区。此次修订还重新划定工业三类声环境功能区。
此次修订明确指出,筼筜湖为封闭性咸淡水混合水体,不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但不得作为纳污水体,禁止污水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