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的场景,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后,行政审批更加简化了
台海网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刘启国 邵碧蓉)11月10日起,厦门将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首批包含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及日前召开的全国、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而落实的。
承诺符合条件可大胆去准备经营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企业不再办理许可证,实现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只要当事人承诺能够符合审批条件即可获得许可,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去准备经营所需事项;对于优化准入服务事项,突出对“准入”环节的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此次在全市全面、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最终形成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小餐饮经营许可地方自主决定改革方式
据了解,厦门自2014年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通过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的《厦门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厦门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和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区域,已对98个项目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
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厦门以国务院公布的106项为基础,与厦门相应事项名称一一对应,细化落实厦门具体实施部门,形成厦门落实的具体事项表,包含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其中,对备受关注的“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国务院通知未具体规定改革方式,由地方结合实际,从尽量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坚持保障安全、卫生的原则,自主决定改革方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项厦门对应为“小餐饮登记”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两项,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设定改革方式,将分别实行审批改备案和优化准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