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至每月5000元
厦居民基础养老金落户满5年每月上调30元
台海网9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福建9个5A级景区降价或免费、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10月1日起,一系列新规、新政将落地实施,而且很多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在就来看看,这些新政对你我生活有哪些影响吧。
新政1
厦门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今年,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本次上调起始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将在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10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具体调整标准为:具有厦门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30元,调整后为290元;具有厦门户籍但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福建省规定的标准上调18元,调整后为福建省规定的最低标准118元。
据介绍,9月底前,厦门约4.9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一笔补发的调整款项。
新政2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可上网上平台处理
10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四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开始施行,将推进道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
根据规范,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进入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理赔计算器等,也可以在线直接提起调解申请或者诉讼。
调解组织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发起的调解申请时,进入平台在线调解,以实现平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纠纷。
新政3
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
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
《办法》实施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办法》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