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拆除“两违”。 市城管执法局供图
台海网6月2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顶风建“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罚更严厉。昨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解读今年出台的《厦门市追究新增“两违”责任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要求,相关服务部门不得为新增“两违”提供服务,含主动或默许第三方间接提供通信、电、水、气等服务。
对比卫星影像与航拍数据
及时掌握新增“两违”情况
新增“两违”可能出现的地方很多,小到猪栏、鱼虾池,大到占用某块空地盖起一栋楼。那么,如何来认定这些新增“两违”?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度相关部门都会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通过航飞拍摄全市辖区高清影像,将全市各镇(街)地形、地貌及建筑现状进行证据固化,作为新增“两违”责任追究的基础数据。
在每年度航拍的基础上,每季度采用购买卫星影像的方式,采集我市全区域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将卫星影像与年度航空拍摄形成的基础数据相对比,提取疑似变化图斑,再对疑似图斑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及违建性质认定,从而确定新增“两违”。
此外,市长专线、效能、12319等涉及新增“两违”的信访、举报件,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现新增“两违”的情况,也是新增数据的来源。
制作新增“两违”清单,抄告相关服务部门
对于新增“两违”,有了更严厉的问责机制。据了解,在获取新增“两违”数据后,相关部门将制作新增“两违”清单,通过交办的方式,将清单分发给各区政府组织实施拆除,并限期反馈处置情况。处置情况包括了拆除情况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履职情形。
涉及新增“两违”,还有了抄告制度。根据制度,按照职责权限,城管执法部门将已核实的新增“两违”清单报送卫计、文化、税务、环保、消防、市场监督、金融、通信、电业、水务、燃气等相关部门备案,要求相关部门不得再对新增“两违”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核发相关许可或备案。提供相关服务的部门,不得再对清单上的新增“两违”提供服务(含主动或默许通过第三方间接提供通信、电、水、气等服务)。已经提供服务的,在收到新增“两违”清单之后应及时停止服务,并按职责配合处置新增“两违”。
此外,为新增“两违”提供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的单位和建材供应商,将抄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录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拆除新增“两违”,不得给予任何形式补偿
许多市民都很关注新增“两违”的拆除问题。昨天有人提问,拆除新增“两违”,违建当事人能否得到补偿?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历来对新增“两违”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新增“两违”行为。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巡查人员,一旦发现疑似新增“两违”行为,应当立即核实相关手续。对已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相关许可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24小时内通过有效渠道告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属地镇(街)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另外,也明确了拆除新增“两违”,对违建当事人一律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奖励和补偿。
原文标题:不得为新增“两违”提供服务
原文链接:http://epaper.xmnn.cn/xmwb/20180621/201806/t20180621_51934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