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台协昨天组织台商、台青举办两场座谈会,与会来宾对“惠台60条”举措表达高度肯定
台海网4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薛洋 许巧娜 杨思萍 洪伟晟 驻京记者 林静娴 驻台记者 陈成沛/文 钟洪/图)“接地气、有诚意,将给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厦门市前天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了“惠台60条”举措,昨天在台商、台胞群体中引发积极评价。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对此表示肯定:“惠台31条”的内容已完全在厦门落地。
2月28日,国台办正式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惠台31条”后,台胞翘首盼“落实”,厦门这次一口气推出60条举措,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在60条举措中,陶乡(厦门)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志雄对第56条很“有感”,这一条提到“年满65周岁的台湾同胞,参照厦门居民标准,可以享受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因为他也到了这个年纪,很期待以后搭乘地铁也能享受“市民待遇”。
来自晶禧文创的台青林士伟,他比较关注第11条,“取得台湾地区资格证书的台湾建筑企业经批准,可以在厦门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林士伟说,“相关限制取消后,我们有着更多自由挥洒的空间”。“惠台60条”对林士伟的影响,远不止工作方面,“台胞购买商品房在贷款、公积金使用上的新举措,也让我增加了在厦扎根的意愿”。
“惠台60条”公布所引发的震动,并不局限于在厦台商群体。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秘书长毛恩光昨天告诉导报记者,“惠台60条”是之前“惠台31条”更积极的落实,相信能促进厦台两地合作加速。台湾《联合报》11日则以《大陆惠台丢出震撼弹》为题,详细报道了厦门的惠台新举措。该文章是这样表述:“厦门60条举措分为5大部分,比国台办‘惠台31条’内容有增加,而且加上厦门特色,其惠台细节涵盖面从生到老死,面面俱到”。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惠台60条”中的很多举措看似很“小”,却能抓住台胞的心。厦门市台协会长吴家莹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厦门及时推出惠台新举措,有助于增进台胞的归属感,真正把厦门当成自己的家。
以中国梦聚两岸交融,秉一家亲促心灵契合。越来越多台胞选择了“登陆”发展,只有让两岸同胞享受“同等待遇”,交融、契合才能实现。作为两岸交流的先行先试区,厦门率先推出“惠台60条”,让在厦台胞享受“市民待遇”,为“惠台31条”的落实做出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