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8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2018年4月8日至4月27日(工作日),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各有关单位可申报2017年度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
申报企业、单位须提交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表、有效登记证书、2017年度审计报告、驻外经济参赞处意见、境外投资项目外汇汇出的业务登记凭证、资金汇出证明、书面材料说明等相关材料,详情可登录厦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原标题: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及单位可申报2017年度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原链接:http://news.xmnn.cn/xmnn/2018/04/08/100345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