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所有的小伙伴前些天小编就宣告了一个重~要~消~息~
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海峡导报官方微信报道,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政策有新变化,让全城的小伙伴都欢呼雀跃!拍手叫好!
此刻前方又传来一个特大喜讯——厦门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今!日!启!动!
值得一提的是,本批是专为一房型申请户推出的配租。这对单身居民特别是满30岁的大龄青年是个福音!
厦门所有的单身汪~汪~族,快粗来接收泥萌的”专属福利”请瞪大眼睛!拿稳手机!
接下来,小编要详细划重点啦,对你来说太重要了
980套岛外现房待分
这一次共有约980套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的一房型房源,均位于岛外,安排在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房源均为现房。
900多套房源均为现房
纳尼?这是几个意思?也就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完成选房后,就可以马上拿到钥匙入住保障房。
这么好的福利,那么问题来了
问:只要是单身今天就能申请吗?
答:当然~不是~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
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
1、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即1人户申请家庭)。不过仅仅是单身还不够,还需要满足年龄、住房和收入的相关条件。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若想要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3、还应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6年)收入均符合规定标准,资产符合规定标准。
4、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若满足上述年龄和住房困难标准,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若以上所有条件你都符合恭喜!恭喜!今天就可以去申请本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啦!
具体如何才能申请呢?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莫着急!莫兴奋!咱接下来继续剖重点,如何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