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吴勇义/图)昨天早上,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人民会堂举行。会议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和《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并将于25日进行表决。
社会文明立法
违规停车进“负面清单”
以后,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厦门都不能随意停放。昨天,《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提交三审。
此次提交的《规定(草案)》,修改内容涉及重点治理清单、督导员制度、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其中最大的变动是在重点治理清单中,增设“违规停车”及相应法律责任,涉及机动车和各类非机动车。
整体来说,《规定(草案)》亮点纷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外化为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地方特色与域外经验相结合,总结和提升厦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同时,《规定(草案)》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正向从公共环境、社会促进、褒奖善行、鼓励参与等多维度进行推动,反向则利用教育和行政处罚手段进行治理;坚持精准施策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专门建立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乱穿马路、违规停车、乱丢垃圾、占道经营、不文明旅游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清单,同时,授权市政府结合不同时期发展变化需要,对这一清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