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3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年来,集美区全面推进生猪退养,各镇街相继成立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小组”),由镇街领导任正副组长,并抽调部分镇街干部、村居防疫员,成立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以下简称“整治办”),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然而,在集美区灌口镇的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过程中,出现了“塌方式腐败”现象。有这样一组数字:整个系列案涉案人数达19人,其中7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整治办”作为临时工作机构,除内勤之外,9名工作人员中竟有8人被查出收受被征迁户礼品、现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补偿款;3人合伙制作虚假材料,骗取政府补助奖励金47万余元;“整治办”原主任收受他人现金27万元,原副主任收受他人现金14万元。
近日,集美区纪委办案人员在接受本报“监督在线”记者采访时总结该案,“这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具有‘塌方式’、‘链条式’腐败特点。”
退养伊始“整治办”几乎全军覆没
2016年以来,集美区纪委收到多封群众举报信,反映灌口镇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引起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区纪委、区检察院、区审计局三家随即联合成立调查组,对灌口镇生猪退养工作进行调查。通过走访现场,分析材料,调查组果然发现了问题。
据区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在退养工作开始前的摸底清点阶段,“整治办”的工作人员就几乎全军覆没:要么在收受养殖户的现金或礼品后,对养殖户多报的养殖数目不予核实;要么对不符合补偿条件的建筑物,甚至将鸡舍鸭舍等当作猪圈,纳入补偿范围;要么与村民勾结,假冒养殖户上报,共同瓜分补偿款。
虚构“人头户”骗取补偿款
更有甚者,“整治办”的林建元、许瑞生、李建成三人的贪污还玩出了“升级版”——完全绕开养殖户,自行瓜分补偿款。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呢?“退养前期,清点、测量和验收要由不同的人完成,但退养后期都由同一组人员包办了。”集美区纪委办案人员说:“他们就是利用了这个空间,借用他人身份证,虚构养殖户,骗取补偿款。”
据集美区纪委调查,林建元、许瑞生、李建成三人首次萌生邪念早在2010年9月的一天,三人在许瑞生家喝茶时,李建成提出,养殖户都获得大笔补偿金,“我们自己什么也没捞到。”林建元表示赞同,提出“弄一块”补偿金出来,大伙分一分,另两人当即同意。
所谓的“弄一块”,就是虚构一个“人头户”,然后“包装”成养殖户。林建元找来的这个“人头户”就是自己的小姨子吴某。2010年10月,他对吴某说,要借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用一下,吴某问他做什么用,他随便敷衍了一下。碍于情面,吴某将身份证和户口簿借给了姐夫。随后,林建元带吴某去灌口镇田头村一个房屋拆除现场拍摄了几张照片,充当“吴某家拆除的猪圈”。用这些证件和照片等材料,林建元制作了《集美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灌口镇吴某养殖场退养档案》,并伙同许瑞生、李建成等人,在档案上签字,将之“落实”,骗出了97000多元的补偿金。林建元分给许瑞生、李建成各30000元,在2011年春节时给吴某的孩子包了个1000元的红包,其余36000多元,则落入自己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