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提速>> 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如果说厦门的“多规合一”实现了厦门空间规划布局的“一张蓝图”,解决了规划“打架”问题,那么此次在厦门自贸片区探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就是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进行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优化管理。
“厦门在城市空间规划方面的探索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厦门自贸片区联合各相关部门深入进行流程再造,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功能,从百姓视角设计流程和制度,打造‘流程最简、审批最少、服务最优、社会综合效益最高’的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张慧琼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减环节、改方式、强监督和重实效四个部分。其中在减环节方面,对标国际经验,将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由原来五个阶段减少为三个阶段,即备案核准及报建阶段或可研批复阶段、工程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具体改革事项共涉及13个部门的158个事项,包含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34项以及保留审批进行流程优化和材料简化117项。例如,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环节均改革为“部分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施工图审查取消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一审查的机制,推行同级资质或以上的设计机构进行施工图互审,均大大加快了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速度。
“此次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改革不仅仅触动了审批层面,更是对事后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打破思维定式,实现流程再造。”张慧琼告诉记者,例如逐步引入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建筑师负责制”。
原来,在不少发达国家,建筑师不仅是设计师,还是工程总负责人,负责从项目设计、建造施工到质保维护全过程的管理。但一直以来,国内传统的建筑师基本只参与工程前期工作,如整体构思和设计图纸,政府则成为“技术把关人”,承担了大量本该市场承担的职责。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后,政府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审批项目时间也将大大缩短。
同样,在强化监管方面,也要求涉及改革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监管措施并牵头全流程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引入保险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做到放得开、管得住。